离婚后房产问题

律师您好!
我于2008年离婚,离婚协议上写双方共同财产(房子),离婚后该房屋女方居住,继承权归儿子所有,儿子是判给他的,他已在婚。
现我打算把该房屋卖了付首付,继承权归仍然归儿子,请问我是否有权利出售该房屋,如果出售要他们父子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吗?...

咨询者: 云南  [咨询时间:2012-05-04-状态:未解决]
段占朝律师的解答:

你们的离婚协议关于财产的分割似乎有瑕疵:双方共有,各自拥有多少份额,不得而知;“该房屋的继承权归儿子所有,”继承权是不能通过协议约定的,你们无权对你儿子的继承权作出处理,只有他本人有权在继承事实发生后决定是否放弃继承。你们大概是对房产产权进行约定,说房产产权归儿子所有。但你们表述有误。
既然是共有,房产在出售时必须获得双方同意,并由对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否则房子是无法出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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