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的有关问题

男女均系再婚,于去年3月办理登记。男方于7月起诉离婚,男方起诉称无共同财产,债务。法院7月下旬开了庭,女方不同意离婚(因其他原因),也未提出有共同财产(双方公积金,婚后添置物品等)。近几日内法院会开庭宣判,我想请问律师: 1、如女方态度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宣判不离。男方半年后再次起诉离婚,那时女方再提出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对女方的权益有无影响? 2、如果这次法院就宣判离婚了,那女方还能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吗? 3、因婚后男方一直对女方隐瞒其收入,现有证可查的就只有公积金了。像这种情况,女方提出分割公积金,法庭会予以支持吗?操作难度大吗? 4、女方现已被男方家人逼出家门(男方母亲打女方,并摔坏其手机,派出所取证了)。如果这次法院判不离了。半年后女方再起诉时,女方对打人、手机等还可以提出赔偿吗?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09-09-01-状态:已解决]
张明律师的解答:

1、无影响。2、能要求。3、支持。其他收入可以申请法院调查。4、女方现在就可以起诉。如果过了一年起诉期限,起诉过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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