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问题

你好,我想问问,我今年6月1日买房子交的首付,售楼的经理说年前交工。合同上写的是,2011年12月31日竣工,除了地质灾害,开发商从竣工之日起到交房子之间向我赔偿我所交房款的银行利息,请问我想让他多赔偿我点可以吗。或者退房可以吗。谢谢
咨询者: 吉林  [咨询时间:2011-10-03-状态:未解决]
张清斌律师的解答:

双方协商可以就逾期交房的违约金计算办法;一旦协商一致,原则上是不能变更的;你可以要求退房和要回利息及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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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河南梅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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