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纠纷

您好;我从事的是绘图工作,在上一个公司离职的时候老板以拷贝公司资料在私人电脑上为由拒不发放工资。 事实是;我刚进厂的时候公司没有配备电脑给我就要我用自己的电脑在公司共享文档做事,事后留下了几个快捷图标在电脑上面。 我申请仲裁的时候发现公司跟本没有注册,是违法的企业。这样的请况下是不是就不存在公司资料的说法了?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2-03-09-状态:未解决]
张清斌律师的解答:

你好!你可以直接向所谓的公司负责人索赔工资。

我咨询张清斌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河南梅溪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南 郑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医疗事故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银行保险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张清斌律师 > 张清斌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