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能否要求煤炭局补偿

我在洛阳市伊川县煤炭工业局做临时工五年,从2005年10月开始被派驻到煤矿上做驻矿安监员,由于2010年3月31日我所驻的矿发生了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我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我在看守所住了1年六个月,在次期间煤炭局没有去看守所看过我,也没有发工资,而其他正式职工在看守所期间工资照发,而且每个月生活费1000元。
我在2010年3月25日我与煤炭管理协会签定劳务合同,此时煤炭局和煤炭行业协会之间没有委托关系,在出事以后2010年8月份煤炭局出示委托关系,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想这种情况我能否要求煤炭工业局对我进行补偿。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2-01-27-状态:未解决]
许仙源律师的解答:

你可以提出要求,能否满足你要求,决定权在煤炭局。你可以和正式工相比照,或者以家庭困难为由提出请求。

我咨询许仙源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福建知信衡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福建 福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罪与非罪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行政诉讼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许仙源律师 > 许仙源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