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问题

律师您好,我有个问题需要咨询您,我弟弟今年刚满十八周岁,三天钱在沈阳一家重工公司工作时手被砸伤,食指第一指节指尖粉碎性骨折,现在医院住院,此前公司未给员工办理保险,我问一下住院时所需的医药费,是否应该公司全额报销,公司报销百分之八十是否合法,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去哪里办理,非常希望您能帮帮我,谢谢
补充提问:
吴律师您好:
首先谢谢您对我的帮助,我还有个问题要咨询,公司的主任说在我弟弟住院和养伤期间的工资,按正常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放,这样是不是不合理啊,这种情况我因该找哪个部门解决呢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1-09-24-状态:未解决]
吴晓敏律师的解答:

您好.
公司未办理工伤保险应由公司负担工伤待遇,包括全部的医疗费.
首先应申请工伤认定,构成伤残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赔偿数额.

大连吴晓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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