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承包合同的问题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承包合同的问题。我父母十多年前承包了农村集体公社的瓦棚和瓦棚地,当时瓦棚已经破烂不堪,集体便折旧卖给了我父母,后来我父母重新修了瓦棚。合同到期时间是2008年12月,2009年至2010年无人承包,后来我父母就又继续承包,并一起交了从2008年12月后的5年的钱,可是并未写合同。可从去年开始涉及拆迁问题,集体社的几户人家便说财产应该属于集体,(可涉及拆迁之前的十多年从未有人提过财产是集体的,合同是无效的)。我想请教律师,我们之前的合同是无效的,财产是属于我们的吗?
补充提问:
现在集体的几户人家又不起诉,只是每天到政府去闹,前两天他们居然拿着写好的财产属于集体之内的文字到每户人家里去要求他们签字盖章然后到政府去闹,要求政府解决。其实有些人家根本不认识字,是在他们的诱逼下盖了章,这几户人家之后又到我父母那里聊天告诉我父母,他们是没法不得不盖章的,因为如果他们不盖章,公社的其他人家便天天 骂他们,还会打电话去骂他们的子女。我想请教一下律师,我是否可以在他们给我父母说这些的时候悄悄的录音,以后作为证据呢?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3-03-05-状态:已解决]
刘建鹏律师的解答:
无论合同是否有效,房屋及其地上附属物均属个人私有财产,是你们的,至于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所有权还是归集体,因为你们已经使用并加以改善,因此,应给与土地方面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