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时间:2008-12-28 20:47:05  作者:佚名  文章分类:刑事辩护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 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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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医疗事故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合同纠纷 经济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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