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关于量刑情节的相关规定

时间:2008-12-28 21:14:38  作者:佚名  文章分类:刑事辩护

我国关于量刑情节的相关规定 

 

  量刑情节一般分为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量刑情节。法定量刑情节是刑法明文规定在量刑时应当予以考虑的情节;酌定量刑情节是刑法未明文规定,根据立法精神与刑事政策,由人民法院从审判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在量刑时酌情考虑的情节。

 

一、法定量刑情节

 

1、应当免除处罚的情节: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第24第2款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2、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

  (1)犯罪较轻且自首的(第67条第1款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2)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第351条第3款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3、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1)防卫过当(第20条第2款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避险过当(第21条第2款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胁从犯(第28条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第68条第2款 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应当减轻处罚的情节:造成损害的中止犯(第24条第2款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5、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在国外犯罪,已在外国受过刑罚处罚的(第10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6、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1)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第68条第1款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行贿行为的(第164条第3款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第383条第1款第3项 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4)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行为的,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第390条第2款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5)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介绍贿赂行为的(第392条第2款 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7、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从犯(第27条第2款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8、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1)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第19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预备犯(第22条第2款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9、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犯罪(第17条第3款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0、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1)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第18条第3款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未遂犯(第23条第2款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时的教唆犯(第29条第2款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自首的(第67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5)有立功表现的(第68条第1款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1、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

  (1)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第29条第1款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2)累犯(第65条第1款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3)刑法分则部分从重情节参见《刑法》分则。

 

二、酌定量刑情节

 

1、犯罪的手段。

 

2、犯罪的时空及环境条件。

 

3、犯罪的对象。

 

4、犯罪造成的危害结果。

 

5、犯罪的动机。

 

6、犯罪后的态度。

 

7、犯罪人的一贯表现。

 

8、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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