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指事故概述
断指事故概述及赔付要求
受 害 人:ZZZ 性 别:女
出生年月:1958.9 民 族:汉
家庭住址:兰州市七里河区郑家庄甘肃省建102处家属院
事故概述:
2011年4月5日,下午19:20分左右,我家属XXX突患重病,人已经处于昏迷状态,急需抢救。在拨打“120急救”电话后,约20分钟后,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120急救”车辆赶到家中。在家中进行了抢救,采取了输液、量血压等急救措施。从家中用担架把病人抬上急救车辆过程中,120两名急救人员抬一头,病人儿子及其同学抬另外一头,病人妻子ZZZ高举输液瓶。在进入救护车辆时,120急救人员在把担架往推入车内时,担架在轨道上往车里滑动的过程中,导致病人家属ZZZ右手食指第一节指头当场被担架与承担担架的轨道挤压切断。当时家属急于病人抢救,忍痛到达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待病人进入抢救室后,才将ZZZ送到急诊室,值班医生检查后认为该院处理不了,又将其送往兰州军区空军医院进行救治,在此过程中,ZZZ已经处于昏迷状态,由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120车辆送往。经过兰州军区空军医院诊断,由于患者断指已经脱离,无法植活,从而导致ZZZ右手残疾。
“120”是全国统一的急救医疗单位,在救治病人过程中又造成了他人的伤害,其责任不可推卸:
1、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120在急救过程中,没有拒绝家属给予的帮助;
2、对于专用的急救器材,特别是存在潜在危险器材的使用,没有尽到告知的义务也没有醒目标志提醒此类专业器械潜在的危险;
3、没有考虑到危重病人在运送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必然需求。
要求:
1、 全额支付医疗费用(从救护车到断指痊愈,所有治疗费用)。
2、 伤残赔偿:叁万元整(¥:30000元)。
3、 精神赔偿:贰万元整(¥:20000元)。
4、 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等一切因断指伤残造成的费用:贰万元整(¥:20000元)。
受害人:ZZZ
医院现在拒绝赔偿,否认责任,我父亲在本次事故后病故,能否申请法律援助,官司胜算有多大。
咨询者: 甘肃 [咨询时间:2011-04-28-状态:未解决]
祝永根律师的解答:
你好!
应当及时要求复制并封存病历以防医院篡改!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及责任大小!双方可以协商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