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律师同志您好:
我是一退休老人,今年1月4日我儿媳妇在海南文昌人民医院足月临产,可是当孩子生下来医生告诉我们,孩子有轻度窒息、胎粪吸入性肺炎、呼吸衰竭,岀生1小时随转海口市妇儿医院抢救治疗住院十三天。
海口市妇女儿童医院的诊断是:
一、新生儿轻度窒息、二、胎粪吸入综合症、三、呼吸衰竭、四、代谢性酸中毒、五、上消化道岀血、六、肝、肾功能损害、七、心肌损害等。
问题是我媳妇生产前的所有怀孕期间的产前检查都是按照文昌人民医院妇产科医生的要求做的,检查包括各项血液化验、胎心、胎监、胎位、B超、共做B超七次、最后一次孕检和B超是十二月二十七日,每一次的检查结果都是一切正常,包括最后一次仍是一切正常,回家待产。
我请问律师同志,岀现上述结果,文昌医院有责任吗?因为在孩子岀生之前没有任何医生给我们说有什么问题、而且生产前我儿子和孕妇本人都反复问过当班医生能不能顺产,医生回答可以。结果是孩子岀生有8斤,达到巨大儿标准,而且超过了预产期,现在文昌医院抓住这两点,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我们现在是叫天不应,叫地也不灵,请问我们该怎么办?如果我们想起诉医院有几分胜算,又需要多少钱的诉讼费还有律师代理费等。敬请律师同志指点。谢谢!!
咨询者: 海南  [咨询时间:2012-03-03-状态:未解决]
祝永根律师的解答:

你好!
应当及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及责任大小!建议你申请做司法鉴定!双方可以协商或通过第三方调解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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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合同纠纷 经济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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