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医护人员及设备救护车导致伤者死亡

该救护车与某医院是承包关系,平时就是帮医院“拉生意”,并与110也一直有联系,在事故发生时,110先到达现场,后来联系该救护车驾驶员将伤者送至医院,途中伤者死亡,救护车驾驶员辩护称为路过顺带!如果走法律途径,该如何提起诉讼?
补充提问:
医疗事故鉴定我该找哪一方谈判?是否有时间限制?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2-04-30-状态:未解决]
祝永根律师的解答:

你好!
应当及时尸检以查明死亡的原因,同时要求复制并封存病历以防医院篡改!并选择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又叫医疗过错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及责任大小!建议你申请做司法鉴定!双方可以协商或通过第三方调解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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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京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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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合同纠纷 经济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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