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农二师库尔勒医院王文组织相关医护人员篡改、伪造病历!
新疆兵团农二师库尔勒医院大肆篡改病历相关责任人至今未处理!
新疆兵团农二师库尔勒医院大肆篡改病历被法院判赔18余万元!
历经三年近1000天的维权,农二师库尔勒医院王文副院长组织相关医护人员篡改伪造病历被法院依法判决赔偿18余万元至今相关人员没有处理!
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涂改、篡改病历,不管谁、任何单位、任何人只要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就应当承担法律的后果。审判机关也是依法律为准绳,依事实为依据的,这就是法律的原则。农二师库尔勒医院一审被法院判决赔偿23余万元;二审中级法院判决赔偿18余万元,也是近年来该医院赔偿所罕见的。难道医院还不认识到这种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吗!医院及有关部门能袒护、包庇、逃避的了的事吗!!! 农二师库尔勒医院出现这样的违法行为希望能引起各级领导和上级部门的高度关注重视,组织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就医院的领导、组织者、医护人员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理,不处理就是不作为,更是组织原则所不允许的。医院打着“修改完善病历"的幌子欺骗和蒙蔽上级部门和各级领导,从而达到逃避追究责任的目的!“修改和完善”病历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置,否则,其完“善修改病历”都是违法篡改病历资料。医院的违法篡改病历的事实也是由法院认定的。涂改、篡改、伪造病历是法规所禁止的,更是一种违法行为,没有真实原始的病历资料导致病历无法进行医疗和司法鉴定,医院就应当承担法律的后果。违法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就应该受到行政及法律的制裁!仅凭一点所谓的“经济上”的处罚就能代替法规的严肃性吗?据参与涂改伪造病历的医生口述,他的篡改病历资料行为,就是“头”副院长王文指示的并在医院病案室改的,这难道不是事实吗!法院开庭中医院诸多医护人员都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包括副院长王文)。医院的违法行为就要追究责任,包括参与的医生、相关护士;更重要是组织领导者。一个普通的医生、护士没有相关领导的指示,能够到医院的病案室去改病历吗?病历管理是有管理规定和管理制度的,病案室的管理人员就不怕承担责任吗?!事实终归事实,是无法辩解的事实......。党和国家十分关注民生和百姓声音,而且是两级法院的依法判决,对违法者不进行处理,法理何在!情理何在!正义何在!公道何在!九泉下的死者能瞑目吗?家属能抚慰吗?坚决不能让王文等人逃避惩罚。
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容践踏,不论是谁违背法律原则,决不姑息!就应该受到行政和法律的制裁!
新疆兵团农二师库尔勒医院大肆篡改病人资料被两级法院判决赔偿18余万元!至今相关责任人及组织者(副院长王文)没有得到公开处理!不处理就是不作为。这样的医院还能去保二等甲级医院和创三等甲级医院吗!
新疆兵团农二师库尔勒医院副院长王文组织医护人员涂改、伪造病人病历资料被法院依法判决赔偿死者家属18余万元!相关责任人以及组织者王文(近四年)至今没有公开的处理结果,据说:副院长王文不但不处理还要进行提拔。(可笑!)上级党委、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在忙什么呢?难道是要听之任之吗?!
据了解:受害方子女几年来一直向国家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家信访局;兵团党委、兵团卫生局、兵团纪检委、兵团组织部、兵团信访局;农二师党委、农二师卫生局、农二师纪检委、农二师信访局、农二师组织部就兵团农二师库尔勒医院王文副院长组织医护人员篡改、伪造病人病历资料进行了多次反应和申诉,但至今没有任何公开答复,更未向受害方子女询问和了解过任何有关反应的问题的实际情况。不知是哪个部门将反应的信件给扣押了!俗话说的好:为官不为民,不如回家种红薯。为官者拿着党和老百姓给的俸禄,不为民办事,就是不作为,不知这样的现象还能维持多久?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容践踏,不论是谁违背法律原则,决不姑息!就应该受到行政和法律的制裁!
咨询者: 新疆 [咨询时间:2012-06-08-状态:未解决]
祝永根律师的解答:
你好!
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也叫做医疗过错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及责任的大小!建议申请做司法鉴定!双方可以协商处理或通过第三方调解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