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属于误诊吗?

律师:我想问一下,我有一朋友在工作时不小心自己划伤了三只手指,当时流血不止,到“A医院”的急诊那里看,于是医生就帮他止了血并缝了伤口,次日也有去那家“A医院”那里洗伤口,但后来都有2个星期了,有2只手指都伸不直,我们以为是还没有完全好,所以都无重视。但到了第3周了,再去另一家医院检查手指,才知道那2只手指里面的筋断了,所以是伸不直,还要做手术才可以把筋接驳好。那我想问一下,“A医院”的医生那里是否属于误诊,并且要负上一定的责任?谢谢~
补充提问:
请问去哪鉴定,一般鉴定费是多少?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3-24-状态:未解决]
祝永根律师的解答:

你好!
属于漏诊,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及责任大小!双方可以协商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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