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开国家禁止销售的药品

我父亲得了肝硬化,去医院治疗。医生开了双虎清肝颗粒给我父亲服用近两年,最近发现该药品是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药品。医生在病历本上写有处方和签名。医生这种作法是否违法?我是否可以告医生和医院(是部队医院)?如果可以告,胜算的机率是多少?要告他什么?是否值得告?
另外,我也在该医院做鼻炎手术,当时做的手术是过敏性鼻炎、肥厚性鼻炎还有上合囊肿手术,手术后鼻炎没有好,以前没会打鼾,手术后就会打鼾,现在在同一个位置又有囊肿出现,请问我这种情况医院是否要负责任?
咨询者: 云南  [咨询时间:2011-04-22-状态:未解决]
祝永根律师的解答:

你好!
可以向医疗主管部门投诉!如给你父亲造成伤害的可以要求赔偿!应及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及责任大小!双方可以协商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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