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问题
房子我出钱我盖的,地号批件房证都在我手中。但房证写的老人名。原房主和工人及三个妹妹都可证明。去世未留遗嘱,一直由我出租使用十多年了。所有费用也都是我交的。我想过户时弟弟却不签字,想分一份。我不同意。正好赶上动迁,与开发商达成协议然后把老房子拆掉了,请问这样弟弟还能起诉我分房子吗?
补充提问:
写老人名字不是赠与的,因为老人是华侨,当初盖房超了面积,华侨有一些优惠政策,盖完也给老人住了一段时间。现在我与开发商签了协议,房子重新盖好后弟弟还能分吗,房证就直接写我名字了。他还想分我这十几年出租房子的收入。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1-10-14-状态:未解决]
乔传浩律师的解答:
您好,如果老房子已经拆了,诉讼标的不存在了,就不可能再分房子了。当初您将房子登记在老人名下是出于什么考虑。如果是赠与,那么房子就是老人的,子女都有权分割。如果是借住或其他原因,只要你没有放弃产权的表示,那么房子就是你的财产。任何人都无权分割。具体问题可电话咨询:15822711396 乔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