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想问下,下面这种情况能要求该公司赔偿什么费用?
内容就是:10月20日,于老板发生争吵,然后老板冤枉我和刚辞职不久的2名工友偷了她5000多元的货物,但是她又没有证据。不知道能要她赔偿什么损失呢?争吵完后就没去工作,而且也没有签到劳动合同
补充提问:
谢谢2位律师
咨询者: 广西  [咨询时间:2011-10-26-状态:已解决]
乔传浩律师的解答:

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单位没有履行这一义务的话,您可以向单位主张支付每月的双倍工资。如果老板冤枉您偷钱,并且他的说法对您的名誉已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你可以诉诸法律,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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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天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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