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后保险公司追偿的法律依据

当事人交通肇事逃逸后,保险公司已向受害人赔偿完毕,保险公司有没有权利向侵权人追偿?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5-03-27-状态:未解决]
李海江律师的解答: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的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对于如何认定未取得驾驶资格,包括没有驾照和驾驶人实际驾驶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等情形。(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未取得驾驶资格”认定问题的复函保监厅函〔2007〕327号 )
   2、驾驶人醉酒的。关于酒后和醉酒的区别认定,血液酒精浓度在0.2—0.8mg/ml(不含0.8)之间,属于酒后驾车;血液酒精浓度在0.8mg/ml(含)以上时,属醉酒驾车。因此,只有醉酒驾驶才能适用上述规定。实践中不应将驾驶人饮酒后驾驶一律认定为醉酒驾驶。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我咨询李海江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锦竹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行政复议 罪与非罪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遗产继承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李海江律师 > 李海江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