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律师:
晚上好!
我现在公司2012年从深圳迁到珠海。我是2005年3月开始一直在这公司工作。今年5月25号我在珠海签订固定期限也到数了、期间在深圳签了3次固定期限合同因搬迁也末获得任何经济补偿但在珠海签固定劳动合同是就签了份工龄连续计算协议。(注:公司法人代表是没变更)想问我合同到后公司是否一定要跟我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提出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我不签是否可获得经济补偿,最多能获得多少个月的。还有现在公司连续3个月不发工资了,也末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我是否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也能获得经济补偿。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5-03-29-状态:未解决]
李海江律师的解答:

只要您同意,就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应该是10个半月工资。现在单方解除也可获得经济补偿

我咨询李海江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锦竹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行政复议 罪与非罪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遗产继承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李海江律师 > 李海江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