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判定租房合同无效吗?可以要回定金吗?
尊敬的律师您好,最近遇到了烦心事:租了一个房子,在上家违约不租了说月末31日腾房的情况下,我匆忙与二房东16号刚在中介处签了合同,写着下月5号起租。当时没有房主授权委托书和房本原件,我签了字,他们说后补,但我一直没见着。签合同当天就给二房东转了一个月租金,一天后我就告诉二房东不能租了,与其协商返还,积极帮助其联系租房,并在第五天与其协商签了解约合同书,当时二房东自已承诺可以返还一半定金。但至此他便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再着急租房,一直到月初认定我真的违约才租。我知道他在拖延时间,从时间上讲没影响他租房,并帮助他找租户,但他不仅提高了租金,还说租房人不理想,总之就是找借口赖账,就是不想给承诺的一半房租,我也多次协商无果,对这种人我失望又生气,万般无奈下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请问律师我能否以合同签订到解除合同期间二房东和中介没有出示给我授权委托书为由,请求法院判定我签的租房合同无效,从而要回转帐给二房东的一个月房租呢?
补充提问:
谢谢您~不知道原房东是什么情况啊?签合同的那个人,说是房主让他管的,中介说是他的领导,但一直没有任何凭据,现在我都不知道他是房主的什么人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5-04-07-状态:已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