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纠纷问题
关于广西玉林市陆川县良田镇良田村四队土地纠纷问题,在于1966年镇政府和工商所的要求,借用四队3亩土地拆合2千平方,做球场,随着市场广大,工商所已占用为市场,在2011年1月县政府为了私利,在市场中间卖了900平方给有黑势力的私人经营,所剩余部分已经拆下来重新建设市场,村民们未得分文,可是工商所已经搞好土地使用证,村民要求镇政府处理未果,市场管理服务部把工程承包给社会有黑势力的人承建,以承包人跟我生产队村民发生冲突,情况进一步恶化,请问我生产队的村民要通过什么途径来要回我村的土地所有权?
咨询者: 广西 [咨询时间:2011-11-24-状态:未解决]
刘哲律师的解答:
首先要有土地所有权证,然后建议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