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维权难吗?
出差返回北京途中,19日凌晨乘坐地铁,因拥挤与人发生争执,对方先是侮辱性骂人,后又先动手打人,致我右眼和右侧头部受轻伤。请问我如何维权?1,是否算工伤?2,有哪些适合的法律条规?3,如果去法院起诉,该如何做?到法院去起诉的最长时效是多长?如何计算?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11-22-状态:已解决]
郑立胜律师的解答:
一般不能算工伤,你不是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因公务受伤的。你的情况就民事而言,适用有关人身侵权赔偿的规定;到法院起诉需要诉状、相关证据,并预交诉讼费;诉讼时效一年,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算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对所提问题回答认真仔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