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10-18 22:07:50 作者:傅栋梁律师 文章分类:征收前线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或者经委托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完毕后需要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审查,市、县级人民政府收到的拟征收补偿方案后,要组织相关部门对该方案予以论证,论证主要围绕征收补偿方案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进行。论证形成一致决议后,要将论证后的征收补偿方案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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