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意外险与交强险可兼得吗?

我方人被车撞伤,医疗费已由对方交强险赔付完,但我方也入了一份人身意外险,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还可以启用人身意外险找保险公司赔付吗,交强险是阳光保险,人身意外险是人寿保险。
补充提问:
法官和意外险保险公司人员说医药费不可重复报销,只能报销一份。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3-02-02-状态:未解决]
周铁民律师的解答:

可以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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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辽宁来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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