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问题


您好!请问父母已逝,名下房产及存款、有价证券由三个女儿及长男孙(外孙)继承已分配各占25%,房产现由其中一女暂住(当时是方便照顾父亲)母06年已逝,问题是房产分配后,其余两姐妹要求暂住方签订租赁协议,条件是租金可优惠,比中介优惠,具体未约定,所收的租金作房屋维修用,合理吗?(注:房屋是一厅四房,暂住只占二卧一书房,父亲生前房间最大,空置)暂住方已每月包请钟点工搞清洁费用约200元)。问题补充: 到目前为止尚未找到遗嘱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11-01-状态:已解决]
邹兵律师的解答:

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如需法律帮助,可与我联系。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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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仁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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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经济仲裁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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