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来加班加点工资,还有8年的节假日和年假的审讨
我2004年5月到工司上的班,2011年09月29号受到公司下达的通知.通知说我的合同是2011年10月31号到期.不在与本人续订劳动合同.我又没犯啥错,我在公司上班每个月都是A的考核.我不明白,我问公司搞人事的主管,她说就是合同到期.我说10月31号到期,10月14号就不准我上班,把打卡上班的都收了,我在那时就无法打卡上班了.现在的补偿,加班费,节假日的加班费,年假都没给我.请问有哪能告诉我该如何审讨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11-01-状态:未解决]
邹兵律师的解答: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8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年假未休工资等。如需法律帮助,可以与我 联系,可帮助你争取多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