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保全与先予执行的区别

行为保全与先予执行的区别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11-06-状态:未解决]
邹兵律师的解答:

1、适用范围不同,行为保全仅适用于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这些知识产权的侵权案件,而先予执行适用于四费一金和索要劳动报酬的案件。
2、适用的前提不同,前才要求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后者的前提是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当事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并且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
3、适用阶段不同,前者可以在诉讼前申请,后者只能在诉讼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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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仁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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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经济仲裁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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