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员工离职的一些疑问

您好!

我有一些关于公司员工离职的问题想咨询。

1. 我们公司对于员工离职的流程,要在公司系统上提申请,他的审批原则是: 如为员工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解除劳动合同日期”应为:员工以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申请之日+30天。 我的问题是:如果公司批准,这样是算员工辞职还是协议离职,另外,“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申请”这个写成如下形式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个人离职申请

本人 xxx,工号 xxx,身份证号 xxx,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解除劳动合同,望公司批准。

xxx

xx年xx月xx日

2. 劳动法好像赋予了劳动者一项辞职权,但同时要承担相应的赔偿。我的情况是在合同中没有提到违约金,有一个特别说明是培训费,合同上面写的是甲方给乙方提供专项技能培训时,可以另签订培训协议,而我在公司没有签过培训协议,只有入职时的一个长达12填的入职培训,还有就是平时部门的一些内部培训,这些培训参与的培训人员要签到,就是说部门有一个签到表,上面记录着参加这次培训的人员的名字。我的问题是我参与的这些培训中,哪些是需要赔偿的,哪个签到表能否算作培训协议。

非常感谢您的解答!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11-16-状态:未解决]
邹兵律师的解答:

这种情况下离职不用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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