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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房子,需要赔偿装修费吗?
我出租了一套房子给租客,合同上注明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就能终止租约,现我需要收回房子,但租客要求我赔偿装修费用(合同上没注明要不要赔偿),并说我签合同时没写签订日期,合同无效。我想请问合同有效吗?我需要赔偿吗?
咨询者:
fa298316
广东
[
咨询时间:2011-11-17
-
状态:未解决
]
邹兵律师的解答:
具体要看合同约定情况,不签日期的合同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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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兵律师
执业机构:
广东仁皓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广东 深圳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经济仲裁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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