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本人于2009年的8月1日,进入一间服装公司做销售员.满一个月后,公司派业务带合同和本人签,但合同内容一概不清晰,因时间关系,在十分钟左右已签到好.还另外公司另加一份(本人自愿放弃购买社保的承诺书)还打上手指模。文件只能交回公司留底,不能给留员工。一年内,公司从未给本人买过社保。请问这样是合法?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11-17-状态:未解决]
邹兵律师的解答:

不合法,即便签署自愿放弃购买社保的承诺书也属于无效的。可以向社保部门投诉处理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我咨询邹兵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广东仁皓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经济仲裁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知识产权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邹兵律师 > 邹兵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