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本人于2009年的8月1日,进入一间服装公司做销售员.满一个月后,公司派业务带合同和本人签,但合同内容一概不清晰,因时间关系,在十分钟左右已签到好.还另外公司另加一份(本人自愿放弃购买社保的承诺书)还打上手指模。文件只能交回公司留底,不能给留员工。一年内,公司从未给本人买过社保。请问这样是合法?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11-17-状态:未解决]
邹兵律师的解答:
不合法,即便签署自愿放弃购买社保的承诺书也属于无效的。可以向社保部门投诉处理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