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扰乱生产秩序解雇我

我是一名外资厂五金车间主任助理。工作14年7个月;公司以计时发放工资;近来有员工早退且委托他人打卡行为;并且被公司抓到。员工跟公司解析是我叫他们做完规定产量可以提早下班;公司于是找本部门员工进行书面作证;而我跟本没有上述言行,但不知员工出于什麽原因就作了书面作证;但人力资源部找我谈话我坚决表示我没有这种言行。而公司以扰乱生产秩序解雇我。请问我该怎麽办?(合同是无固定期限合同)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11-19-状态:未解决]
邹兵律师的解答: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你违法辞退赔偿金,按工作满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如需法律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我咨询邹兵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广东仁皓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经济仲裁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知识产权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邹兵律师 > 邹兵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