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问题咨询律师,

您好!今年年我与一朋友合作了一个项目,项目合同是朋友公司与甲方签订的,朋友本人是该公司法人代表。合作前,朋友说他不出面,负责提供部分资金,我方全面负责管理,所得利润各一半,但这只是双方口头说的,没有任何文字协议性的东西。项目于10月底就结束了,在运作过程中,对方只拿了12万元,其他几十万周转资金和每月工资都是我出的。但是月底该对账时,朋友说账未结,既没和我方对账,也没给我拿一分钱,更没拿一分钱出来发工资。见工人要钱发工资,没办法,我又个人筹借了10万发给工人先,事后还欠发25万多元工资。年后,甲方将全部工程款付清了并打到了朋友账户上。这时,我方要求对方先付清工资,对方只给了我方10万,我马上将这钱发给了工人。但是谁都知道结账了,不结清工资,工人肯定不干,于是就有人闹到我这来了,我给他们解释,他们不听,说:干活的时候,是我找他们来的,不管谁是法人代表,他们只找我,还说某某时间内如果不结清工资,就要扣押我的设备和车子。律师,我现在被逼的想不出办法了,也没法子拿出钱,我想工人如果打官司,他们肯定先告我,您说法院或劳动局会判我拿钱吗?还是判对方拿这钱?谢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11-22-状态:已解决]
邹兵律师的解答:

1、需要有证据证明你俩合作做项目,这样,你与朋友公司存在合伙关系,合作项目所雇人员的工资应由你与朋友公司共同承担。 2、如工作起诉法院后,你有证据证明合作关系的,法院会判决你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朋友公司不执行的,法院可依法执行公司或你的的财产。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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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仁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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