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纠纷
我(业主)有一新房于今年7月底和装修公司(乙方)签订合同开始装修,合同规定竣工日期为9月20号,但由于在装修过程中出现一系列问题,例如乙方提供的材料与合同不符,业主要求其更换;地砖铺完之后大面积铺空等,业主要求乙方进行数次返工,因此导致乙方直至今日都未通知业主验收,而且有些还需要返工的地方,乙方一直拖延时间未能施工, 由于合同中有一项为:"如业主未经过乙方同意擅自动用房屋,则视为通过验收", 乙方就因为这句话故意拖延时间,既不施工,也不通知验收, 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11-22-状态:未解决]
邹兵律师的解答:
乙方的行为属于违约,你可以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