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我姐是开木地板店的(有工商执照)。因为2012年3.18-22号是佛山的家具展览会,所以有很多业务,于是我姐就把我叫来帮她安装木地板(前几届展览会也是如此),但是所得工资是按平方算的,3月5号那一天在去工地途中遭遇车祸,估计要休息10天左右,交警判对方主要责任,现在车主只同意出医药费,误工费等其他费他都不管,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做?地板店可以开误工证明吗?该怎样开才具法律效应?075728109674
补充提问:
那地板店怎么开误工证明?该怎样开才具法律效应?谢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2-03-10-状态:未解决]
邹兵律师的解答:

可以要求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我咨询邹兵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广东仁皓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经济仲裁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知识产权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邹兵律师 > 邹兵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