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我可以要房子吗?

我和丈夫是05年结婚的,我们是二婚,婚后他还一直在外何前妻联系,我现在想要离婚,房子是他婚前买的,但是没更名,婚后,是我拿的更名费更名的,我们是05年2月登记结婚,05年11月我才找人更的名,离婚房子我可以要吗?
咨询者: 吉林  [咨询时间:2013-04-01-状态:未解决]
尚丽君律师的解答:

您好!房产如是您丈夫婚前全部出资购买(无贷款),登记在您丈夫的名下,按照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这套房产是您丈夫的婚前财产,离婚时您无权予以分割。如果有贷款,那么婚后共同还贷及相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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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普贤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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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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