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我能得到什么?
离婚后我能得到什么?
尊敬的律师:您们好!我是湖北宜城农村的一个普妇女,今年33岁。和现在的丈夫结婚已有8年,有一7岁男孩。决定离婚的原因是:我和丈夫结婚的8年内,丈夫每年都要其他女人勾搭后(他是花花公子,只要有机会,他必如此),并在外和其他女人同居,长达250天左右,享受着“年年新郎”的日子,有时还将其他女人带回家住,公婆虽不支持他这样做,可也管不住我的丈夫。现在我实在无法再忍受了,也没有必再留在这个家里,决定和现在的丈夫离婚。但问题是:离婚时我可能是净身出户,一无所有。房子和土地是夫家的(公婆盖的房,公婆是和我们夫妻及小孩一起居住),婚后我们三口小家基本没有共同的财产。这种情况,我比较纠结,离婚后,既使我得不到小孩的抚养权,应该分我一份土地吧?我是农村人,没了土地,我就一无所有;再说这些年来,我在外打工的钱都是家里花消了,我个人没有存着,离开这个家,夫家是不是应该给我一点出门找工作的路费?
我是农村的,文化低,不懂法,敬请指路!
千恩万谢!
2011-10-23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1-10-23-状态:未解决]
饶太益律师的解答:
你好,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只要夫妻感情破裂,不需要其他证据即可判决离婚。
财产均分。 债务均摊。
过错方少分财产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失。要向对方要求补偿,需要对方有过错才行。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如需进一步了解或者咨询,欢迎随时与我联系,电话1510710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