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通过法律途径索取孩子的生活费吗?
离婚后男方判有一女,五年后因孩子就读的原因由女方代为抚养,男方给抚养费,可是,07年男方给了第一年的生活费4700元后至今再没有给过一分钱,现在孩子读高中了,生活压力大,我该如何要求男方付给女儿这几年的抚养费?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1-12-20-状态:未解决]
饶太益律师的解答:
你好,建议尽快通过起诉解决,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以及之前的抚养费。
如何取证和操作,建议到律所由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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