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在我们本地2010年11因关系进入一家企业上班,但是进入以后未分配岗位一直在待岗,每个月给800元工资,也不签订劳动合同。在2011年9月为我缴纳3金(社保)然后每月才发660左右的工资,我想结束这样的工作请问能不能问公司索取一定的补偿或者想问下公司在这方面是否违法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2-02-04-状态:未解决]
饶太益律师的解答:

你好,协商不成,申请仲裁。
第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第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第三、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如何取证和操作,建议到律所由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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