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抚养问题

你好!我当时离婚小孩已经6个多月 小孩出生后 我可以以小孩的名义起诉对方出抚养费吗?等待答复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2-04-17-状态:未解决]
饶太益律师的解答:

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以你自己的名义起诉即可。
如需进一步了解或者咨询,欢迎随时与我联系,151 0710 0208。

我咨询饶太益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湖北 武汉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工商查询常年顾问 刑事辩护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股份转让 公司上市 医疗事故 保险理赔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饶太益律师 > 饶太益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