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订购合同纠纷
我最近签署了一份定购协议书,在我配偶不完全知情的情况下代我配偶签署的,签的她的名字盖的我的手印.但是没有她的委托书面证明.
当时开发商口头告诉我以后贷款20年每月还3600左右,可是合同签署后才知道每个月要还5000~6000 和当初描述的完全不符!我现在压力太大了 想解除此协议了~可协议条款上有规定:乙方不得以未进行委托代理为由解除本认购书.
请问这样的协议还有效吗?我能否以未进行委托代理为由解除本认购协议?追回部分或全部定金?谢谢!!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2-06-25-状态:未解决]
饶太益律师的解答:
你好,可以要求解约,追回部分购房款。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如何取证和操作,建议到律所由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带上现有的材料。
如需进一步了解或者咨询,欢迎随时与我联系,151 0710 0208。qq1261682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