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跑动撞上行人

大家好~!端午节那天晚上7点10分左右,妻子在一小区广场准备跳舞,叫我给她送一双凉鞋过去,当我经过一条通往广场大平台时,在长约20米宽15米有一定坡度的通道时,由于我的视线不在正前方,当时我的行走方向是由坡下方向上方行走,一个1岁半幼童跌跌撞撞从通道顶端平台朝坡下方对向跑动,脸面部碰到我没有拿鞋子的右手手背,失去平衡后屁股坐地然后后仰头部接触到地面,当时我感觉一阵发懵,见此情景正准备去扶起小孩时,他家里同时三个家长也跑了过来,抱起小孩查看伤情 通过我和他家人一起查看,除了头部接触地面地方有点红印以外,其他地方并无大碍,于是我抱着很愧疚的心情给予了解释和安慰,因为大家都是熟人相互也认识,他们也埋怨我,说我走路怎么不注意前方,我也承认是我视线偏向则面,没有注意到前方小孩跑过来,当然如果看见了朝我跑过来,我想一个成人及时避让小孩的反应和能力还是有的。遗憾的是:孩子摔倒受伤的意外发生了,对此我深表歉意。看见他们也没有过多的责怪,我说了几句安慰的话就离开了,过了两天后孩子家长找上门来,要求全面检查承担责任。我说你们三个监护人带一个没有行为能力的幼童出门玩耍,就一定负责保护他的安全,你们尽到监护人的责任吗?是否就是说只要是孩子撞到了谁,无任这个人有无过错就必须承担责任吗?孩子小是无知没有错,难道监护人可以逃避责任,强加责任给当事人吗?在这个法制社会里,如果孩子出门玩监护人都不用去保护孩子,任意由他们自由活动,出来意外有人买单,那行人不是处处有风险,谁敢还出门啊~!整个过程三个家长没有阻止孩子向坡下跑去避免危险的发生。我感觉对方这样的要求不合乎情理,所以请教各位大师。请问:我需要承担责任吗?如果需要承担,他们家在场三个监护人需要承担多少?谢谢~!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2-06-27-状态:未解决]
饶太益律师的解答:

你好,应由小孩的监护人承担主责以上。
具体根据案情综合而定。
如涉及诉讼,可随时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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