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咨询

两个在校学生王和杨一点小事而打架,当时算了之后,杨扬言说,王,你等着,我晚上还会去找你的。王就借了一把水果刀。晚上下了晚自习之后,杨带了三个同学去到王的宿舍围殴王,王在被打吃亏的情况下拿出水果刀乱晃,结果却刺死了杨。请问王的量刑能否定为防卫过当?会怎样判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2-12-18-状态:未解决]
饶太益律师的解答:

您好,根据你所说的情况,王属于正当防卫行为,但属于防卫过当,不应构成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应为过失致人死亡,量刑起点在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最终的宣告刑还要结合全案的从轻、减轻和从重情节来认定。在本案中,如你有积极赔偿、认罪悔罪等从宽情节,可从轻处罚。建议请律师为你提供帮助,指明从宽的情节,提供法律策略与技巧,争取最轻处罚,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为被告人辩护为缓刑(即不用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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