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后退还公司财产并被罚款,还能立案吗?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是一名私营企业的销售经理,公司总部在武汉,2011年至2013年期间截留公司货款总计40万元后全部以个人名义存入公司财户,作为公司集资款,公司按年利率25%支付利息。2014年1月被公司发现,2月份跟公司协商后退还40万元,并向公司交纳5万元罚款,并对本人作降职处分继续留在公司。退款和罚款公司开具收据加盖公司财务章。
请问律师,我在职或是离职后,公司有没有权力再重新追究我的责任向公安机关报案。
请求您的解答,不胜感激!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4-03-26-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