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起诉收回交通强制险

律师先生,你好,我在2012年末,没有取得驾驶证,私自驾驶车辆撞伤一人,交管部门认定我负全部责任。受害人医疗费用共计十六万多,我在先期支付了十二万,2013年受害人在身体康复的情况下出院,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受害人伤残费医疗费共计十一万多,现在保险公司又起诉我,让我退回他们支付的钱。。。。。受害人伤残鉴定是双九级,我想请问这个伤残医疗费是否合理,另外我仔细阅读了交通强制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文中规定强制险适用于抢救费用,受害人的抢救费用我已经出了,而且起诉之日受害者已经伤好出院,我能不能以保险公司保险时机不符合保险资格为由进行答辩。。。。如果不能,那我应该在哪些方面进行答辩,主要依据的法律条文有哪些?谢谢!!!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4-08-25-状态:未解决]
饶太益律师的解答:

你好,对方已经起诉了,建议你也应该积极迅速聘请律师应诉,以维护最大限度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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