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只有人证,能否打赢这场关司?

在开山工地给私人老板打工期间出现工伤(左肱骨骨折和肩胛骨轻中度裂开及右臂多处深度擦伤),在住院二十天花费4万,老板在拆线的第二天要求出院,说给三万私了,二次手术费不算在内。我未同意,不光是赔偿少且我身上的伤还未好,上身还穿不成衣服。现在医药费是我自己在垫付,想在我伤好后再处理这件事。我想知道在没有任何物证(合同,工资单,工服),只有人证的情况下能否打赢这场关司?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5-01-25-状态:未解决]
饶太益律师的解答:

您好,若私人老板是个人的话,则为雇用关系,直接起诉解决。
若私人老板是个体户或公司的话,则为工伤关系,需要申报工伤(单位或个人均可申报的),进行工伤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次性就业补助金等。是否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在于劳动者一方。解除劳动关系,即可一次性算段;保留劳动关系则按月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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