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这里的律师,咨询个问题~ 谢谢您们!!
请问我们公司帮另外一家公司代办典当行执照,签订了委托代办合同,合同上有三方签字(包括中间人)和银行共管合同(共管委托代办费用,中间环节拨款一次,剩余办好一次性拨完款给我们公司),现在已经办理成功他们公司已经拿到执照,但委托方只给与一部分的资金就拒付了,请问这样的合同生效吗?委托代办典当行是不是国家允许的?可否告他们公司?
还要请问律师,我们公司帮人代办典当行执照,有没有好的协议可以保证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谢谢了!
补充提问:
再说明一下,有些律师可能没有碰到过这样的合同情况,因为我们是有一定的关系才可以帮他们公司办到典当行执照,因为现在典当行是属于特种行业,想问下这种合同受不受法律保护,因为典当行只会让一些有关系的自然人或者机构办理的到,就怕万一不符合法律规定那合同就作废了,因为委托代办费用金额巨大,不知道法律是否保护这样的合同,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11-16-状态:未解决]
全中胜律师的解答:
合同是生效的。你可以起诉。你可以打电话咨询我关于起诉以及协议的问题。电话:13910669621(全中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