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律师您好!向您请教一法律问题,是这样:
我奶奶有一处平房(好像是公房)于2011年4月拆迁,分得两套楼房(60平米和50平米)和部分经济补偿。由于奶奶健在,但不能主事,在签订拆迁协议时姑姑和叔叔私自将两套房写在各自的名下,他们之间私下达成了协议。我想知道:因为我爸爸两年前去世了,我有权利享有父亲应得的那份吗?如果有权利,我和姑姑叔叔之间怎么分得?我应该通过怎样的法律途径解决?如果走法律途径,有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2-02-07-状态:未解决]
全中胜律师的解答:
以你奶奶的名义起诉,先把房要回来,等你奶奶百年之后,你可以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