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提供劳务应在何地纳税

我是一家外资公司注册地在北京,上海有一家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总公司和分公司一同为一家公司提供劳务,合同是和总公司签订的,收入也全部给总公司,营业税由总公司缴纳,请问这样上海就没有收入,也没交营业税 对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11-04-状态:未解决]
宋娜律师的解答:

应由总公司承担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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