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辞退
我是在2011年10月1日和10月5日还有10月10 日分别和领导口头请假,领导同意了,但是另一个领导叫我10月11日必须加班,否则就辞退我。
还有我在公司2年半了,公司从没有给我签过合同,没有买过社保
我不知道该怎么来维护我的权益
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11-05-状态:已解决]
宋娜律师的解答:
你好!
公司不跟你签订劳动合同,不为你缴纳社保属于违法行为,建议你搜集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索要赔偿。并且要求公司为你补缴社保。
如解答有不详细之处可以来电咨询。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 宋娜律师
免费咨询热线:18600059613 13269016316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