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继承
98年前后,有一套平房,户主去世后,房产理应子女平分,但是当时更改房产证时被告知户主只能写一个人,后姐弟几人商量,户主写最小的未婚弟弟,其他兄妹均签字同意,现在面临拆迁,而且当时最小的弟弟现在也已经结婚生子,想咨询下,关于房屋补偿款是否应为姐弟几人平分?
补充提问:
当时老人没留下遗嘱,本来就该是平分的,只是当时产权证上只让写一个人的名字,而且当时也没有共有产权一说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11-15-状态:未解决]
宋娜律师的解答:
你好!
房产属于兄弟姐妹的共同财产,如果当时的协议是临时写在一人名下而房产属于大家所有,那么其他人有权利分割该房产,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如解答有不详细之处可以来电咨询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 宋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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